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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反《基本法》“23條” 在台港人籲籲全球制裁·港府、議員、香港法官


在台流亡港人與香港青年團體等2024年3月23日於台北發起街頭集會,同聲譴責當日生效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並呼籲國際社會制裁港府、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法官(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在台流亡港人與香港青年團體等2024年3月23日於台北發起街頭集會,同聲譴責當日生效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並呼籲國際社會制裁港府、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法官(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多位在台流亡港人與香港青年團體等週六(3月23日)於台北發起街頭集會,同聲譴責當日生效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他們還呼籲國際社會出台具體措施,制裁香港政府、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法官。

3月23日是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正式生效日,因為這部法律進一步限制了香港的自由,批評人士稱之為一部「惡法」。數十位在台流亡港人、香港邊城青年等在台港人組織、在台藏人和台灣維權人士齊聚台北西門町的街頭,高聲呼籲全球聲援香港民主,並以實際行動挺身反制「第23條」的實施。

他們說,這條“惡法”“敲響了香港民主的喪鐘”,除以煽動和叛亂等一系列口袋罪名來捆製香港人的思想和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外,治罪對象還包括域外的台灣人和所有外國人,恐動輒因批評中共和中國人而遭入罪,無端面臨3-20年、甚至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

抗議人士同聲譴責港府成為中共政權的傀儡,強推第23條的立法,他們還警告,香港“淪陷後”,中共的下一個目標將是台灣,因此,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民主國家都應挺身關注,並推出具體措施來反制中共極權主義的向外擴張。

具體制裁對象:港府、議員、法官

前香港區議員李文浩特別點名國際社會應制裁的三大對象:港府官員、立法會的議員及香港法官。

李文浩說:“特別要製裁香港的法官……因為最近香港法庭的審判裡面,你可以看到,法官已經失去了判斷案件最基本(的)素養。”

他說,香港法官本應在控辯雙方間,聽取他們的理據、獨立審判並做出公平的裁決,但近期多起有關香港民主示威人士的審判中,香港法官竟偏頗地批評、甚至嘲諷示威者,讓香港法庭頓失實踐公平和正義的最後功能。

前香港區議員李文浩2024年3月23日呼籲國際社會應制裁協助通過《基本法》第23條的三大對象:港府官員、立法會的議員及香港法官(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
前香港區議員李文浩2024年3月23日呼籲國際社會應制裁協助通過《基本法》第23條的三大對象:港府官員、立法會的議員及香港法官(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

移居台灣近4年、現任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的桑普也同意,包括台灣在內的國際社會應提出具體的制裁,如限制港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等人入境,甚至凍結他們的海外資產。

另外,他也呼籲台灣政府,為更多可能流亡到台灣的港人,包括即將出獄的民主人士,提供人道救援,讓他們在台灣能有重新安身立命的機會。

桑普也呼籲台灣人,認清中共的極權本質,並清除在台的中共代理人。他說,面對23條這條“惡法”,海外港人和全球民主人士都沒有退縮的空間,因為一旦退縮,就連做人的尊嚴都沒有了。

串連五國20個城市發動「全球反23條」抗議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則表示,23條實施後,香港境內的港人已不可能於公開場合或網路自由表達意見。他說,且港府若擴大解釋,並援引國安所有相關條文的“域外”效力,屆時,不只是海外港人,包含台灣和所有外國人,都可能因違反23條而銼鐺入獄。

但他呼籲,即便麵對如此的險境和中共的極權,海外港人和所有民主人士都不應屈服或妥協,必須抵抗到底。

在台流亡港人、同時也是台北抗議活動主持人的赴湯表示,海外港人已串連了在英、美、加、日、澳等6國共20個城市的民主人士,聯手在當地發起街頭抗議,譴責香港政府在11天內倉促通過刑罰極重的“23條”,以喚起國際社會對香港議題的持續關注。

台灣科技界大老、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2024年3月23日聲援港人,挺身反對23條立法及中共對國安罪刑的濫用(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台灣科技界大老、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2024年3月23日聲援港人,挺身反對23條立法及中共對國安罪刑的濫用(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週六的台北街頭抗議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聲中揭開序幕,並穿插行動劇,來呼籲台灣在內的國際社會,與藏人、港人等族群聯手對抗中共,堅守民主與自由。

台灣、香港命運相連

多位台灣民主維權人士也到場挺身聲援港人。

科技界大老、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表示,台灣和香港命運相連,若台灣不引以為鑑,未來恐變成另一個香港。

台灣科技界大老、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2024年3月23日聲援港人,挺身反對23條立法及中共對國安罪刑的濫用(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台灣科技界大老、前聯電創辦人曹興誠2024年3月23日聲援港人,挺身反對23條立法及中共對國安罪刑的濫用(美國之音特約記者黃麗玲拍攝)。

他痛批,中共以國安之名,目的在維持其長期的專制統治,尤其中共的煽動罪把國家和政權綁在一起,“非常荒謬”,也不符合民主體制透過選舉“定期顛覆”政權的作法。

曹興誠說:“中共眼裡,只有它的政權是最重要的,國家、百姓,它是不重要的。所以今天,我反對23條立法、反對這部國安法,就是要拆穿中共的騙術。”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也指出,23條立法動輒將人入罪,包括在香港批評中國人就可能觸犯煽動罪。另外,中共將國家機密的範圍從國防、外交擴及社會、經濟、甚至教育文化等層面,這代表,未來輿論界就連討論中國的空氣污染都可能觸犯國安罪。

他批評,中共根本無意賦與香港自治權,這從《基本法》第158條的設計就可以看出來,因為該條文賦與中國的全國人大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

李明哲說:“從中國1997年接收香港開始,它從來沒有想要真正在香港實施依法治國、從來沒有在香港真正的想要一國兩制,這樣從來不遵守法律的國家,不遵守自己承諾的國家,它對外就會無視所有的國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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